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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的通知

2020年10月15日 08:46  点击:[]

[2020]79

相关部门

根据《沈阳市社科联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招标的通知》中结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

  1. 纸质版材料。

    1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报告书。结项报告书“正文”要求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的中文成果,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万

    2)课题提炼成果。要求独立成文,原则上3000左右,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

    3)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要求与他人成果重复率须在30%以下。无“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不予结项。

    4)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包括:本年度研究成果的领导批示、决策采纳、报刊发表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其中,课题组标明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和课题编号中央、省、市领导批示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著作,为评定等次重要参考值。

    5以部门为单位填写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报送纸质版1份加盖本部门公章

    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实名1册,匿名1册所有匿名材料均不得显示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个人信息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不公章),封皮为“结项报告书”。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双面打印。

  2. 电子版材料。

    1)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一份。

    2)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份,内容包括“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和“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PDF扫描格式)”。匿名电子版放在“匿名”文件夹内,实名电子版放在“项目负责人名字”文件夹内,两个文件夹再放置于“项目负责人名字”文件夹内,见图示:
     

    3.课题组成员调整。如有特殊原因,变更、增减课题组成员应在结项时提交《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

    4.资助课题经费使用。课题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经费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专款专用。

二、报送时间

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于202011月2日上午10:00前报送到科研院210房间

 

联系人:郑娜    

联系电话:25496036

 

1.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报告书 (实名)

2.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报告书 (匿名)

3.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

4.《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

 

 

                                                                科研院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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