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79
各相关部门:
根据《沈阳市社科联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招标的通知》中结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
纸质版材料。
(1)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结项报告书“正文”要求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的中文成果,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万字。
(2)课题提炼成果。要求独立成文,原则上3000字左右,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
(3)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要求与他人成果重复率须在30%以下。无“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不予结项。
(4)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包括:本年度研究成果的领导批示、决策采纳、报刊发表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其中,课题组标明“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和课题编号的中央、省、市领导批示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著作,为评定等次重要参考值。
(5)以部门为单位填写《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报送纸质版1份,加盖本部门公章。
按“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实名1册,匿名1册(所有匿名材料均不得显示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个人信息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不加盖公章),封皮为“结项报告书”。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双面打印。
电子版材料。
(1)《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一份。
(2)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份,内容包括“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和“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PDF扫描格式)”。匿名电子版放在“匿名”文件夹内,实名电子版放在“项目负责人名字”文件夹内,两个文件夹再放置于“项目负责人名字”文件夹内,见图示:
3.课题组成员调整。如有特殊原因,变更、增减课题组成员应在结项时提交《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
4.资助课题经费使用。课题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经费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专款专用。
二、报送时间
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于2020年11月2日上午10:00前,报送到科研院210房间。
联系人:郑娜
联系电话:25496036
附件:
1.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 (实名)
2.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 (匿名)
3.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
4.《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
科研院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