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7
各相关部门:
根据《沈阳市专利择优支持费使用管理办法》,现就2019年度专利择优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附件1:2019年发明专利授权统计表》中登记的2019年授权的发明专利。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
1.请各部门科研秘书认真核对《附件1:2019年发明专利授权统计表》中登记的2019年授权的发明专利的各项信息,有任何问题请尽快与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合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取得联系。
2.按照《附件1:2019年发明专利授权统计表》中登记的2019年授权发明专利的信息,填写《附件2:沈阳市专利择优支持费申请表》,每项发明专利单独填写一份《申请表》,“表格中已填写好的信息不要修改”,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电子版以“申请表+专利申请号”命名。
3.每项发明专利的《申请表》后,附上对应发明专利的证书复印件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缴费收据扫描件。
4.《附件3:承诺书》和《附件4: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加盖部门公章。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部门提交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顺序为:《附件3:承诺书》、《附件4:汇总表》、《附件2:申请表》(包括证书复印件和收据扫描件);
2.六份材料分套递交,无需装订,《附件2:申请表》的排列顺序应与《附件4:汇总表》保持一致;
3.部门提交电子版材料为《附件4:汇总表》和《附件2:申请表》,必须用Excel表上报,不得修改内容和格式;
4.请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于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六套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合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校部211房间)。
联系人:刘婵 魏游
联系电话:25496037
附件1:《2019年发明专利授权统计表》
附件2:《沈阳市专利择优支持费表申请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沈阳市发明专利择优支持费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