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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沈阳市“最美工程师”、“最美乡村科技工作者”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9年05月08日 14:13  点击:[]

[2019]29

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在全市科技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激励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守正创新、砥砺奋斗,更好凝聚助推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的强大科技力量,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沈阳日报社、沈阳广播电视台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沈阳市“最美工程师”和“最美乡村科技工作者”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转发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沈阳市科协成立60周年,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对科技界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深入挖掘、选树、宣传全市科技战线先进典型,讲好科技工作者故事,展示时代楷模风采,营造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带动科技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新气象新作为新担当为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科技先锋 振兴力量致敬最美科技工作者

三、评选范围

长期奋斗在我市科技战线,致力于科学研究与普及、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富有爱国奋斗精神和科技情怀,具备良好道德品德和职业操守的先进典型。其中:“最美工程师”侧重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专业机构中的科技人员;“最美乡村科技工作者”侧重于扎根农村基层,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以及科学普及的专兼职人员(含农业科技带头人)。评选对象职务职称不限。

四、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形象好。

2.从事科技工作5年(含)以上并仍坚守科技工作岗位。

3.热衷于科技创新、科技推广或科学普及工作,具有执著钻研、创新进取、勇攀高峰、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可贵品质以及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业绩突出,得到群众普遍认可。

4.人物可亲可敬,事迹真实感人,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争先能够起到鲜明的导向作用。

五、推选要求

各部门要围绕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振兴发展正能量,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典型挖掘、人选推荐、事迹宣传活动。推荐对象要重点向基层倾斜,向一线科技人员倾斜,严格把握条件标准,确保推选典型被社会和业界广泛认可,具有先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推荐程序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所推荐人选须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并加盖公章,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加强先进典型宣传,讲好科技楷模故事,弘扬时代新风,传递榜样力量。

六、组织实施过程

(一)基层推选

最美工程师、最美乡村科技工作者由各基层单位直接向活动组委会推荐。

(二)专家评审

时间安排:5月下旬

具体内容:由活动组委会组织科技专家和媒体专家,综合考虑候选人业绩、贡献、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最美工程师”“最美乡村科技工作者”人选各10名。评选结果将在沈阳日报、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市科协门户网站公示。

(三)表彰宣传

时间安排:5月下旬6月中旬

具体内容:

组织媒体记者对入选者进行人物专访,在沈阳日报、沈阳广播电视台、市科协门户网站等媒体开设专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被评为沈阳市“最美工程师”和“最美乡村科技工作者”的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并表彰。

六、提交时间及推荐材料要求

最美工程师、最美乡村工作者由各部门组织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一)提交时间要求

2019年5月13日17:00前。

(二)推荐材料要求

纸质版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科技处(校部210)。要求事迹材料生动感人,字数800-2000字。

电子版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及电子版个人工作照片(3-5张)公文流转至科技处宁茜茹处。个人工作照片要求画面清晰,有感染力,统一为jpeg格式,像素不低于1024:690,大小不超过5M,附简要文字说明。

联 系 人:潘磊 宁茜茹

联系电话:25496038

附:

1.“最美工程师”推荐表

2.“最美乡村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沈阳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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