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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20年沈阳工业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基金中期进展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08日 15:38  点击:[]

各相关部门:

沈阳工业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基金中期进展及结题工作已启动,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按以下要求认真准备材料:

一、博士(博士后)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专项基金中期进展

2018年度未获全额资助的青年培育基金项目负责人和2019-2020年度获资助的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负责人提交中期进展汇总表和进展报告(详见附件3、4)。其他年度未获全额资助的青年培育基金项目不能再进行中期进展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提交进展报告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后附相关成果支撑材料要求如下:

1. 所有成果的完成时间范围为20200101日——20201231日;

2.学术成果及学术会议相关支撑材料:论文需提供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有检索材料需提供检索证明;外文期刊需额外提供影响因子证明材料;著作需提供封面及版权页信息;学术会议需提供会议通知或邀请函;

3.申请专利相关支撑材料:申请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需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需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章);

4.纵向项目相关支撑材料: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及项目立项任务书或合同书等。

5.科技奖励相关支撑材料:所获奖励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及获奖文件。

二、暂缓或停止资助

1.项目进展未能达到预期成果指标者;

2.未按要求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者;

3.出国(因其他原因不在岗)超过3个月以上者(人事处认定出国按期返校的,可按正常程序填报)

博士(博士后)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专项基金结题

已全额资助的2017立项的校青年教师培育基金负责人需提交结题汇总表和报告(详见附件35)。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后附相关成果支撑材料。

提交时间

沈阳工业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基金中期进展材料和结题材料部门审查、盖章后,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材料于2021519日上午1000前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校部210房间),电子版材料压缩为1个文件夹,以学院命名,公文流转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王雷处,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焦志彬 王雷   联系电话: 024-25496036



附件:

1. 沈阳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培育基金实施办法(2013版)

2. 沈阳工业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基金实施办法(2019版)

3. 沈阳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培育基金中期进展及结题汇总表

4. 沈阳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培育基金中期进展报告

5. 沈阳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培育基金结题报告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沈阳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智库研究课题征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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