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 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精神,根据《沈阳工业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现将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岗位若干。
一、岗位内容
科研助理岗位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聘用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请详见《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项目汇总表》(附件1)
三、应聘方式
1.有意愿申请科研助理岗位的毕业生请于2020年7月18日前与设岗学院联系,并同时报送《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2)。
2.我校相应设岗单位将对应聘者组织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附件:1.《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项目汇总表》
2.《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申请审批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