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57
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等6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20]22号)文件精神,现将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要求及申报渠道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要求 |
辽宁省申报平台 |
1 |
“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
见附件通知及通知中附件2 |
省科技厅 |
2 |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创新领军人才 |
见附件通知及通知中附件2 |
省科技厅 |
3 |
“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 |
见附件通知及通知中附件9 |
省科技厅 |
二、重要说明事项
1.同一申报人只能通过学院申报 “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5月1日。
2.资助期内的省“兴辽英才计划”及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辽宁省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入选者(团队负责人)均在申报查重范围之内。
3.“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或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其他申报人团队成员参评“兴辽英才计划”超2次。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本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人选自愿申报至本人所在学院。
2.申报材料的要求以“通知”相关要求为准(见附件)。
3.相关单位审核汇总,如本单位有多人申报,请各单位排序后推荐。同时确保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准确、完整规范。
4.附件1和附件3两个汇总表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推荐人选承诺与推荐单位意见)中需说明依托单位对推荐人选相关陈述的真实性,以及支持保障措施的落实作出承诺,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等。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光盘1份。
5.请各相关部门于6月22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校部210室)。
联系人:王艳 王雷 联系电话:25496036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