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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通知

2020年04月02日 14:23  点击:[]

[2020]26

各有关部门:

根据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计划,经市委宣传部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目标导向,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着力加强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推动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1.沈阳地区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科工作者均可申报。

2.课题负责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已承担市哲社规划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每个课题组成员限于10人以内(含课题负责人)。

4.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报须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个人直接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1.按照《选题指南》的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请在申报书“项目类别”处相应标注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可以申报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在“项目类别”处只需标注青年项目。

2.《选题指南》发布的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申报者可依据某个选题方向,并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侧重点等,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

3.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 2020年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附件5)》。

四、材料要求

1.由课题申报人所在部门统一填写《2020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以“学院+汇总表”命名。

2. 每个课题填需报《申报书(附件2)》及《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其中《申请书》一式一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纸质版双面打印,电子版分别以“申请人+申请书”“申请人+活页”命名。

3. 《论证活页》一定要注意匿名处理,不得直接或间接出现任何申请人及参与者名字,申请人所在单位信息等。

五、申报时间

以部门为单位,于2020年4月21日中午10:00前,将纸质板材料报送科技处科研科(校部210房间),电子版公文至郑娜处。

联系人:郑娜

联系电话:25496036

附件:

1. 2020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

2.申报书

3.课题论证活页

4. 2020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

5. 2020年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科技处

2020年4月2日

  • 附件【26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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