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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的通知

2020年04月28日 13:01  点击:[]

[2020]38

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究经费项目设置

科学研究经费项目主要包括重点攻关、服务地方、基础研究、青年科技人才“育苗”共四类项目。

1.重点攻关项目

主要支持自然科学领域,围绕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辽宁重点产业领域方向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持性、战略性前沿科学问题研究及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拟设立重点攻关项目约5项,每项资助经费约8万元。

2.服务地方项目

面向“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军民融合等,开展对辽宁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新兴产业、服务政府决策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拟设立服务地方项目约8项(其中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经费约6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经费约3万元)。

3.基础研究项目

主要支持面向前沿科学问题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提升“双一流”建设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头科技供给和创新支撑的科学研究。同时鼓励在人文社科领域开展研究。拟设立基础研究项目约20项(其中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经费约4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经费约2万元)。

4.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

主要支持40周岁以下具有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围绕“双一流”学科和科研基地开展创新性研究,对于在前两个年度国家基金申报材料评审优良但未获得立项的青年人才,建议学院优先推荐。拟设立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约20项(其中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经费约4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经费约2万元)。

二、申报条件

辽宁省教育厅项目结题不合格或撤项未满三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不得申报。

1.重点攻关项目:

(1)未满57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服务地方项目:

(1)未满57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基础研究项目:

(1)未满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

(1)男性未满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申请立项有关规定

1.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负责一个科学研究经费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主持人)合计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9人。

2.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3.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或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此项目。已经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及省教育厅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支持,并且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4.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如未在规定时间结题的,可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学校收回已下拨的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四、限项要求及推荐程序

(一)限项要求

1.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双一流建设学院两类项目合计限推荐3项,其他相关二级单位两类项目合计限推荐1项。

2.基础研究项目、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双一流建设学院、辽阳分校两类项目分别限推荐4项,其他相关二级单位两类项目分别限推荐2项。

(二)推荐程序

1.申请人按类别填写《评审书》(见附件3、4)、《2020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见附件2)、《2020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排序表》(附件1),报至所在学院汇总。经学院初审、排序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科技处。

2.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立项项目,评审结果校内公示。

3.科技处将学校最终推荐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批。

五、项目管理及结题

1.学校将按照《评审书》内容对资助项目的科研进展、科研产出、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管,定期开展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绩效考核评价。

2.项目研究结束,按照《2020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结题标准》(见附件5)组织结题验收。

六、上报材料

1.《2020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排序表》(附件1)纸质一式1份,签字盖章(电子版1份)。

2.《2020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附件2)纸质一式2份(电子版1份)。

3.《评审书》(附件3、4)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6)合订一册,双面打印,纸质5份(评审书电子版1份,word格式,文件名格式为:所在学院+项目类别+自然/人文+申报人姓名,如:**学院-重点项目-自然-张三;佐证材料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10兆,按照纸质装订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件)。

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协同办公系统的内部公文科技处王雷,纸质材料报送至校部210房间。

七、申报截止时间与联系方式

1.截止日期:2020年5月27日14:00前

2.联系人: 王雷 王艳

3.联系电话:25496036

附件:

1.2020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排序表

2.2020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

3.《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申请评审书》(自然科学类)

4.《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申请评审书》(人文社科类)

5.2020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结题标准

6.佐证材料相关要求

7.2009版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4月28日

  • 附件【38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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