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3
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沈阳市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及成果转化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20年沈阳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的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项要求
依据《2020年沈阳市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专项申报指南》(附件2)设定的方向申报2020年沈阳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每个二级部门限报1项,我校总体限报1项。其他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三、支持方式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先立项、后补助”的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每项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四、上报时间及程序
(一)各二级部门请于5月11日前将《项目预申报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公文流转至科研院郑娜处。
(二)学校根据上报情况和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推荐申报项目。确定推荐的项目负责人按照附件1中的申报程序有关要求,于5月20日中午12:00前,完成申报,并通知科研院进行审核。
联系人:郑娜
联系电话:25496036
附件:
1.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沈阳市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及成果转化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0年沈阳市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专项申报指南
3.项目预申报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