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54
各有关部门:
为充分调动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科协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二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按照《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附件1),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我校具体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将申报人材料(纸质版附件2-《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沈阳市科协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统一报送至校科协(科研院210办公室),推荐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须严格按“填表须知”填写;
二、各部门上报候选人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经专家组初评后,我校评选出一名候选人并将材料报送至沈阳市科协,经复评后推荐至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四、请各有关单位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的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我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促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社会风尚的形成。
五、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由省科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科研院联系人:刘惠阳
联系电话:024-25499926
电子信箱:liuhuiyang1987@sina.com
附件:
1、《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
2、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3、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4、辽科协发【2020】10号关于开展第十二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沈阳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