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4
各有关部门、项目负责人:
省科技厅决定对2016及以前年度立项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2016年度下达且项目执行期满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以及2015年度未结题的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内容
审查基金项目执行情况、主要进展与成果、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及经费使用等方面情况,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三、结题验收的程序
1.凡申请验收的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需使用申报时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h.lninfo.gov.cn/),按要求填报《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并上传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纲、加盖财务及学校公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仅2015年项目需填报此项)、技术报告、论文、专利等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附件。
2.2016年项目需完成在线填报工作后,需提交5套纸质版结题材料,由学校组织后续验收工作;2015年项目完成在线填报工作即可,需提交1套纸质版结题材料,由省科技厅组织开展后续验收工作。
3.系统账号和密码丢失情况,可与科技处联系查询。
四、结题验收的要求
1.请各相关部门查看《201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清单》、《2016年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指导计划清单》,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统计本部门项目结题执行情况,于2018年12月24日17:00前将《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执行情况表》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送科技处科研科(行政楼210)。
2.请2015年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纸质版需经财务处二科审核盖章,负责人本人签字后,到科技处科研科办理学校公章手续。
2015-2016年项目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17:00。
3.请2015-2016年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月3日17:00前,将结题材料报送科技处科研科(行政楼210)。
4.2015年项目如本次仍未能结题,将视为验收不通过并终止项目。
5.对无故且不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科技厅将取消其申报省级科研计划项目的资格。
联系人:王艳魏游联系电话:25496036
附件:
1、201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清单
2、2016年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指导计划清单
3、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建议情况表
4、项目经费决算表
科技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