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0
各有关部门及成果负责人:
为做好我校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技奖项目(人选)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8〕1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可以通过省科技厅(辽宁省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教育部)提名申报;
2、省教育厅推荐条件: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人所在单位必须为高校,并且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含)及以上奖励(包括2018年度已推荐的直报项目和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拟授奖项目);
3、省科技厅推荐条件: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人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含)及个别具有特殊优势的已获得省部级二等奖的项目;
4、请部门及成果负责人于2018年12月13日前向科技处提交具备条件的项目,并初步填写相应奖种提名书主件部分(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艳 魏游 024—25496036
附件:
1、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辽宁省关于开展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技奖项目(人选)工作的通知
3、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