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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018年08月23日 09:40  点击:[]

[2018]69

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和《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沈科发〔2017〕3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沈阳市重点实验室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目标,重点面向《规划》确定的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制造、生物制药与数字医疗、农业与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七大重点技术领域组建沈阳市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流程

1.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www.syskjj.gov.cn),进行项目账号注册,并与科技处取得联系,由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登录申报,注册过的用户不必重新注册。

2.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重点实验室”模块,在线填报《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3.完成网上申报后,由各部门统一填写《2018年沈阳市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由科技处按照各部门提交的《汇总表》进行审核,并提交科技局。

三、申报材料

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申请书同时,必须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沈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报告(提纲见附件);

2.主要设备仪器清单及入网情况(详见附件);

3.近三年取得科研成果、专利与获奖情况(详见附件);

4.近三年承担各级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及技术性收入情况(详见附件);

5.企业须上传上年度审计报告及当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6.联合建设的须上传《联合建设协议书》。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中午9:00前,《2018年沈阳市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于2018年9月7日中午12:00前报送科技处科研科(校部210房间),电子版公文至郑娜处。

联系人:郑娜 王艳

联系电话:25496036

附件:

1.沈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报告提纲

2.主要设备仪器清单及入网情况

3.近三年取得科研成果、专利与获奖情况

4.近三年承担各级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及技术性收入情况

5. 2018年沈阳市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

6.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

科技处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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