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64
各相关部门:
市社科规划办决定开展2017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4:需结题课题名单》。
二、结项标准
严格按照项目负责人立项时填报的《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中的结题成果进行结题。
三、结题材料
1.《结题鉴定审批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以“姓名+结题鉴定审批书”命名;
2.找本学科领域的3-5位专家,填写《专家鉴定意见表》(见附件2),专家需要手写签字,本校专家最多不超过一位,专家名单见《市哲社评审专家库名单(按学科)》(附件3),电子版以“专家姓名+项目名”命名;
3.负责人立项时填报的《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中的结题成果,一式10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9份,电子版一份,以成果名字命名;
结题纸质版材料一律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项目负责人名字命名,其中结题成果电子版一律用PDF文档提交,内容较多的可列目录。
四、受理时间
1.计划结题时间为2018年10月的项目于2018年9月21日下班前,报送到科技处科研科(校部210房间),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郑娜处。
2.计划结题时间为2018年12月的项目于2018年11月23日下班前,报送到科技处科研科(校部210房间),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郑娜处。
联系人:郑娜 魏游
联系电话: 25496036
附件:
1、结题鉴定审批书
2、专家鉴定意见表
3、市哲社评审专家库名单(按学科)
4、需结题课题名单
科技处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