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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的通知

2018年06月06日 16:07  点击:[]

[2018]55

各相关部门: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科基金自2018年起设立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加强对相关领域研究的资助力度,重点资助一批研究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详见《关于组织实施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的通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附件1)。

二、材料要求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院系或研究机构公章”加盖部门公章,“负责人签章”部门负责人签字,电子版一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一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单面印制。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2018年6月21日12:00前,报送科技处科研科(校部210房间),电子版公文至郑娜处。

联系人:郑娜魏游

联系方式:25496036

附件:

1.关于组织实施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的通知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请书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

 

科技处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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