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G14
根据《关于2018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18〕2号)的规定,现将沈阳工业大学作为第三完成单位,由辽宁省科技厅拟提名2018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的“矿用液态二氧化碳气化防灭火智能装备系统”项目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沈阳工业大学科技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沈阳工业大学
通讯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联系电话:024-25496036
附件:辽宁省科技厅拟提名2018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项目
沈阳工业大学科技处
2018年5月29日